Article 10

In force

公安机关是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婚丧事等活动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教育、财政、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