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法定手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包括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

(二)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四)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