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和依法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距道路边缘不超过30厘米;

(二)夜间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应当迅速驶离;

(四)公交汽车按序、单排进出站点上下乘客。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