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机关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治机关鼓励、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自治机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