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和信用奖惩机制,提高政务诚信水平。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变更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