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订大数据人才发展计划,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大数据相关专业,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本土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采用设立研发中心、学术交流、技术持股、期权激励、服务外包、产业合作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