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水行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保证用水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向有管辖权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送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的用水统计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