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负责乡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涉及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市、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涉及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商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水利、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