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纸质、电子文件和其他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