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热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进入信访程序的;
(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四)承办单位已依法作出处理,且有合法、合理结论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不予受理的热线事项,12345热线受理人员应当说明理由;符合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的,应当同时告知服务对象相关办理途径。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