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建筑面积不足五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招标投标平台及专家库,为建设单位、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