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产业、网络视听、数字艺术和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各类文艺院校和团体、演出制作机构、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文化演艺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景区等场所提升文化内涵,开发文化体验项目,支持驻场演出、沉浸式体验、线上演播等业态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增强现实、虚拟现实、超高清等高新技术改造升级文化和旅游运营、管理和服务,推进高新技术在文化内容创作、文化产品开发、虚拟景区建设、文化遗产数字复建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