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和地域特色加强城市休闲街区、城镇公园、休闲广场、体育公园、街心花园、滨水空间、慢行系统、城市绿道、绿化节点等城市空间项目建设,支持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培育特色节庆、夜游项目以及精品特色商业街区,打造特色餐饮品牌,推进休闲体系建设。
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区位布局、夜间景观、标志建筑、商业设施、特色餐饮、演艺娱乐、文博场馆等综合要素,加强规划引领和产业扶持力度,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和参与性、体验性强的产品供给,引导发展夜间消费集聚区。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