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自治县全面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发展普通高中,加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农村学校建设,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自治县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办好民族中小学,推广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支持开展民族双语教学。

Local Regulations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