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信息向社会公示。
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村法律顾问的接待时间、场所和联系方式向村民公布,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村法律顾问工作评估机制,由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村法律顾问奖惩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