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外国人(含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流动人口中经认定的各类人才享有的权益和便利,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