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等部门,依法将铁路线路两侧与铁路用地范围相邻的山坡地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铁路线路两侧与铁路用地范围相邻的山坡地;无法避让的,应当按照水土保持和铁路法律、法规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障铁路安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依法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