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本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建立党委领导、基层党组织为基础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通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将区域治理、部门治理、社区治理、单位治理、行业治理有机结合,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