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应当配备与其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细则,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尊重收住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不得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