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评估标准,对收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照料护理等级,经老年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确认后,在服务合同中予以载明。

养老机构应当结合医疗保障部门确认的护理等级确定护理计划,与老年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

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经老年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确认后,变更服务合同相关内容。

养老机构、老年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照料护理等级评估。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