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北京市、天津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区域公路执法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促进区域公路管理工作联防联治。

保障与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