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对利用堤顶、戗台或者坝顶兼做公路的,应当同时遵守公路和水利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项目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应当结合城市道路的功能、标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需求、路灯照明等市政配套设施,合理确定路基标高、路幅布置等建设方案,做好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