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平南龚州生态园(以下简称生态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生态园包括龚州公园和猫碗岭、草汶岭、木柚岭、花果山、风吹罗带岭、白虎岭、浪伞岭、朱屋岭、十二岭等山岭组成的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三千四百六十三点一二三九亩。具体保护范围见附图。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扩大生态园保护范围的,由平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决定。

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生态园保护范围,设置界桩或者其他边界标识。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