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地方志等主管部门和文联、社科联等单位,建立本地优秀出版物创作扶持机制,鼓励和支持反映瓯越文化、温州人精神、浙南红色文化以及其他本地地域文化特色的出版物整理、创作、出版和普及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