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报告。根据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听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单位的单项整改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前款规定的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有关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