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草拟批准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

决算草案未获得通过的,本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重新编制决算草案,提请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和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