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有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等建立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为志愿服务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等服务。

建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交换共享。统一归集后的志愿服务数据由省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者和运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侵害个人隐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