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订立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一)参加应急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的;

(二)开展涉外志愿服务活动的;

(三)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

(四)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五)组织志愿者在本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六)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省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书面协议示范文本,为志愿服务协议签订提供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