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制定,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和标准在本部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