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名单应当由招标人从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资格,所从事的专业应当与招标工程内容相适应。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