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对乡村学校教师的编制核定、职称评聘予以倾斜,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全科医生,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保障合理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乡村文化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乡村文化本土人才,发展乡村文艺团队。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施岗位激励。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