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农业装备制造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适用技术研究,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