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二)建立健全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

(三)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四)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的决定、命令、指示;

(五)依法纠正或者改变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