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市容治理工作的宣传,对市容治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政府及市容治理相关部门应当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