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或者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研究论证工作;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或者公民,相关部门,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