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保证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