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本市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区规划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