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萍乡武功山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景区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萍乡武功山管委会应当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场所建设,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旅游者应当减少包装物进入萍乡武功山景区,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
依法经允许的驻山单位和经营者应当逐步实行净菜上山、减少包装进货和油烟餐饮,禁止乱倒、填埋厨余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