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