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同意的作业方案在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