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明示批准文件和责任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当及时修复平整,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当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
清疏沟渠、下水道的淤泥,作业者应当用容器装载,当天运至指定地点并冲洗干净现场。不得将淤泥倾倒在路面或者河流。
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枝叶,作业者应当在当日清理干净。
Local Regulations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