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节约资源,防止浪费,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提醒消费者节俭用餐;

(二)提供公筷公勺;餐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提示消费者将剩余菜品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的份量、口味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公约,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有效防止餐饮浪费。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