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加强对科技创新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鼓励高等院校围绕本市科技创新开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围绕本市重点产业设立产业学院和开设新专业。

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围绕本市紧缺人才、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合作办学,开展定向人才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

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