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计业务接受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