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城市道路设计应当同时进行无障碍设计。在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照规划架(敷)设各种管线或者建造人行天桥(廊)、地下通道、公共交通候车廊、电话亭、交通标志、消防水栓、路灯、箱式变电站、电话交接箱、有线电视端子箱以及其他按照规划需在路侧设置的公用设施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不得在河道、沟渠上部及其控制地带兴建建筑物。
架空的高压电力线、路灯线、电讯电缆应当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