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分区规划应当根据次区域规划的要求制定。分区的范围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次区域规划的城市组团结构布局,参照河流、山脉、道路等地形地物的分界并结合行政区划确定。分区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组织编制,应当征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分区规划作重大调整,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