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机关推动循环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提升资源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水平,形成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培育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有色金属、特色生物、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循环型产业集群,推进柴达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园区建设。

自治机关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益,巩固提升钾肥生产能力,建设特色化镁锂产业集群,研究开发其他高附加值盐湖资源,加大新材料开发利用,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

自治机关加大原油、天然气、页岩油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及项目储备,有序推进和承接石油化工产业,建设大型油气田及油气化工产业集群。

自治机关改造提升铅锌铜等有色金属产能,合理开发其他金属资源,发展高市场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建设柴达木金属冶炼产业集群。

自治机关加快培育绿色有机食品、保健品、生物医药等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建设创新型特色生物产业集群。

自治机关科学利用清洁能源和土地资源优势,发展风能、光伏、光热、风光水互补发电及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扩大本地新能源电力消化吸纳能力,推动新能源电力外输通道建设,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条,努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