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每年在停热期内,对供热设备进行检修,对供热设施进行疏通、清洗、除锈以及维修养护,保障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的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