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并与有毒、有害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通风、防腐、防蝇、防鼠、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