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其所有权人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表决权。
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业主为非法人组织的,由非法人组织确定的代表人行使表决权。法人业主、非法人组织业主及其派出的代表应当依法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业主投票表决。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当出具由业主签名或者盖章的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的书面委托书。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